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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推荐性标准的政策解读及细节提示
发布时间:2023-09-11 11:42:14 来源:本站原创

20238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开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一项通知,印发《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规定》中明确提出,符合一定条件要求的团体标准,经过一定程序,可以按规定采信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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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出台,搭建了适用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的渠道,将有效促进团体标准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增加推荐性国家标准供给,提升国家标准质量水平。结合我国现有推荐性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特点,在推荐性国家标准工作机制基础上,畅通渠道、简化程序、缩短时间,规范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程序。

《规定》重点内容如下:

【采信条件】

()符合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需求和范围,技术内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

()由符合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标准的社会团体制定和发布

()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实施满2,实施效果良好。

【采信的提出】

采信申请应当由发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必要时,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与发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协商提出团体标准采信建议。

【申请材料】

()采信建议书。应当包括采信标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拟规定的主要内容、实施前景和效益分析、建议归口的技术委员会等。

()采信标准遵守国家标准版权政策的声明以及涉及专利为必要专利的证明材料

()社会团体登记成立时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年度检查记录

()社会团体符合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的证明。

()团体标准及其编制说明的纸质文本和电子版文本。

()团体标准编制过程中的调研、试验验证、核心技术内容确定依据、征求意见及意见处理情况、审查意见、审查会议纪要等技术资料,以及实施情况证明

【采信申请的评估标准】

符合性、必要性、可行性。

【评估结果公示】

对于评估通过的项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建议归口技术委员会意见,并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

评估未通过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退回提出采信申请的社会团体。

 

中国科学探险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欢迎企事业单位和高校等主体广泛参与到团体标准的征集、立项和编写等工作中。标准的制定需要集思广益和合作共享,我们鼓励各方共同参与,共同推动科学探险领域的标准化进程。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