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探险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青托项目”)旨在探索创新科学探险领域青年科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和模式,不拘一格发现和扶持有望成为未来科技领军人物的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
青托项目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研究青年人才成长规律,加强对青年人才的联系服务,了解青年人才实际需求,优化青年人才托举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培养机制,拓宽培养渠道,搭建青年人才创新创造的平台,支持青年人才潜心研究,强化青年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推动青年人才坚定创新自信,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团结引领青年人才在助力科技自立自强、服务科技强国建设中实现自身价值。认真总结青年人才托举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凝练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科学探险领域选拔培养人才的先进机制和模式,加大青托项目的宣传力度,助力中国科协将青托工程打造成团结引领青年人才听党话、跟党走的品牌工程。
严格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等相关规定,成立项目领导工作小组,制定申报、遴选办法。做到申报条件公开、透明,惠及所有符合条件的青年会员。严格遴选条件,明确遴选程序,做到选拔标准统一,公平、公正、公开遴选青年人才。
坚持正确选人导向,在注重青年人才专业素养的同时,严把政治关和道德关。
重点关注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卡脖子”技术等方面潜心研究、守正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关注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三大攻坚战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关注为推动科技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关注在国内开展学术研究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与科学探险密切相关。
申报办法
根据中国科协每年度开展青托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启动协会青托项目申报工作,同时依据中国科协公布的最新办法和条件开展协会青托项目候选人申报工作。通过在协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信息平台发布青托项目候选人申报通知,并向协会理事、会员、部门、分支机构和团体会员单位发送通知,广泛宣传发动,征集推荐报名。
申报采取专家推荐和机构推荐方式,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自荐申报。
每一名申报人需至少三位同行专家推荐。协会理事可以专家举荐方式推荐2名候选人申报。
机构推荐仅限于中国科学探险协会分支机构、团体会员单位。同一机构每届可推荐2名候选人申报。
申报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二)中国科学探险协会正式会员,32岁以下(按申报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女性或医学领域的被托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
(三)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及交叉学科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
(四)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五)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在申报之列。
成立由协会主席(院士)领衔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遴选专家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被托举人遴选工作,人数不少于5人。遴选专家组负责遴选评议工作,人数不少于9人。
遴选评审专家
根据协会多学科交叉特点,遴选评审专家由工作小组根据候选人申报情况提出建议,经领导小组审定后邀请。函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会评专家不少于9人,均为熟悉行业发展、热心青年人才成长培养,具有高级职称、学科领域内的权威专家,包含院士和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若干名。
办法与程序
采取“初评-函评-会评”三轮评审办法遴选出最终的被托举人。
初评:由工作小组依据遴选条件对申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入围第二轮函评。
函评:由函评专家对入围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专业评估审查,主要针对专业水平、创新能力、个人成绩(代表性成果)、组织领导/社会活动能力、发展潜力及培养价值等综合素质做出评判打分,工作小组根据函评专家打分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分值,根据分值排名择优选出中国科协立项审批名额2.5倍或以上的候选人进入最终的会评。
会评:以答辩评议会形式进行,候选人陈述15分钟,评审专家质疑15分钟。最后,通过专家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最终的被托举人。
为确保公平、公正,遴选评审专家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遴选终评时,与被评议人选存在直系亲属、主要旁系亲属、同一课题组成员、师生等关系的专家,不得作为遴选评议专家。与被评议人在同一部门、单位、存在直接项目合作等关系的专家,在评议时须暂时离席回避。
按照中国科协相关规定要求,为确保遴选公平、公正、公开,遴选评审办法和程序在终评会议召开前对外公布,接受会员、中国科协和社会监督。
遴选终评会议确定的被托举人推荐人选有关信息(人选姓名、年龄、研究领域、工作单位、对应的推荐专家或机构)和会评专家信息(姓名、研究领域、工作单位)通过协会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平台等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涉及特殊科技领域的候选人,由协会根据本办法组织开展遴选工作,人选名单上报中国科协,不对外进行公布。
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国科协审核确认。最终以中国科协公布的被托举人入选名单为准确定最终的被托举人。
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和遴选评审专家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评议会议之前透漏评议专家名单,不得对外透漏评议内容和评议结果。
原则上受理公示期内的书面实名投诉(包括提供投诉人真实身份信息的电子邮件),一般不受理电话、口头、网络、匿名等其他方式投诉。
项目领导工作小组秉持严肃、谨慎、客观、公正的原则,会同监理小组认真调查、处理公示期内的投诉。
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国科协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对于工作不规范的,责成改正。对于违反项目实施管理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终止项目资格,并取消一次项目申报资格。对于存在违法违纪或者学风道德、科研诚信等方面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入选资格。
妥善保存投诉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对投诉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投诉受理:
中国科学探险协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关中科院大气物理所铁塔分部
邮编:100083
电话:010-62378038(工作时间)
13301376280(7x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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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探险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评审方案-机制与办法(2022年10月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