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探发〔2023〕第17号
各部门、分支机构、团体会员单位、各位理事、会员: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创字〔2023〕40号)”和“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创字〔2023〕71号)”,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科协创函平字〔2023〕56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规定要求,中国科学探险协会从即日起开展“第九届(2023-2025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青托项目)候选人申报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和遴选工作时间安排
1. 推荐申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24:00时截止。
2. 遴选时间:(i)初审:2023年9月19-21日;(ii)函评:2023年9月22-28日;(iii)会评答辩:2023年10月10日;(iv)公示:2023年10月10-16日;(v)材料报送:2023年10月17-20日。
二、 资助对象和申报条件
1. 围绕“四个面向”,以能力、素质、潜质为标准,重点支持积极投身基础研究和交叉学科领域研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支持从事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临床案例、科研仪器、工程技术等领域案例库中发布高水平案例成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适当向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奖团队的青年成员倾斜。
2. 中国科学探险协会正式会员,年龄在32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含)】以下,女性或医学领域可适当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含)。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资助对象。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三、 资助名额、周期和金额
根据中国科协立项审批结果,我会获得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资助名额为 2 名;资助周期为连续 3 年;资助金额为每年10万元/人,共计60万元。
四、 申报办法
1. 专家推荐。协会理事可以专家推荐方式实名推荐 1 名青托候选人申报。
2. 机构推荐。协会分支机构和团体会员单位可以机构推荐方式推荐最多 2 名青托候选人申报。
3. 个人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会员自荐申报。
4. 请将填写好的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需要签字盖章的页面,请提交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以及支持材料打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发送到协会青托工作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office@case.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第九届青托申报+姓名+会员号”。
5. 申报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如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协会青托工作小组将会另行通知。
五、 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探险协会青托工作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舒津德
联系电话:13301376280
电子邮箱:shujinde@case.org.cn
附1、中国科学探险协会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候选人申报书.pdf
附1、中国科学探险协会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候选人申报书.doc
附2、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创字〔2023〕71号).pdf
附3、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创字〔2023〕40号).pdf
附4、关于印发《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的通知(科协创函平字〔2023〕56号).pdf
中国科学探险协会
2023年8月28日
附、
中科探发〔2023〕第17号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候选人推荐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