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6】41号的规定),现将我会做为项目参加人为2017年国家科学技术奖部分项目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10日-2017年1月20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协会秘书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协会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附件:
推荐2017年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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